
一、飄窗護欄的日常使用與保養、維護應符合下列規定:
1、應避免對飄窗護欄的撞擊、晃動、蹬踏、銳器損傷及腐蝕性氣體和液體的侵蝕;
2、不得在飄窗護欄上方砌筑墻體,安裝其他構件時應重新進行設計;
3、應避免在飄窗護欄構件上額外施加長期的外力作用及施加振動荷載,不得隨意懸掛重物;
4、裝修及進行其他施工作業時,不得損壞飄窗護欄及其結構預埋件和其他連接件;采用酸性液體清洗外墻面時,應對飄窗護欄的金屬構件進行覆蓋保護;
5、飄窗護欄腐涂層有損傷的,應及時進行修補;
6、應按說明書要求定期對飄窗護欄進行保養維護;
7、發現飄窗護欄及部件銹蝕、腐蝕、松動或損壞的,應及時進行檢查、維修。
二、飄窗護欄竣工驗收后,室外飄窗護欄每3年、室內飄窗護欄每5年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,并應檢查下列內容:
1、應檢查飄窗護欄構件及連接部位是否發生腐蝕;
2、應檢查飄窗護欄連接部位是否松動、構件有無變形;
3、應檢查飄窗護欄五金件是否缺失、是否老化;
5、應檢查飄窗護欄上是否放置其他物品;
6、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進行維修處理;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且已失去維修價值的飄窗護欄,應進行更換。
7、當飄窗護欄遭遇風災、地震、火災以及其他災害、意外出現嚴重損壞時,應及時進行全面檢查,并應根據損壞程度制定處理方案,及時處理。